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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集结号·消失的琴声

发布日期:2017-07-26信息来源: 司法部 浏览次数: 字号:[ ]

指派单位: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 办 人:北京市北回归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雅楠

  关 键 词:家庭暴力 未成年人犯罪

  【案情介绍】

  对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来说,小提琴不仅是一件乐器,更是最亲密的朋友,它曾用悠扬的曲调伴随小女孩度过苦闷、哀伤、恐惧的日子,为她抑郁的生活带来了短暂的安慰。但是一个事件的发生,她的家里再也听不见琴声,甚至女孩从此再也不碰这把琴了。到底发生了什么呢?这还要从一位单身母亲遇到的一件事情说起。

  这天下午4点多,眼看快到女儿小美放学回家的时间了,小美的妈妈秀琴将小美每天回来都要拉一会儿的小提琴准备好,不知为什么,秀琴今天心里特别不踏实,从没有像今天一样盼望着女儿赶紧回家。可是一转眼两个多小时过去了,天都黑下来了,早就过了女儿放学的时间,女儿还是没有回家。小美平时特别听话,平时下了课就回家练琴,从来没有耽误过,更没有这么晚还不回来的情况,秀琴着急了,给小美的老师打了电话。

  老师一听是小美的妈妈,还没等秀琴说话,就生气地责备道:“我还正想找你呢,你家小美今天不来上学怎么连个假都不请?”秀琴听老师这么说,一下子呆住了,小美没有去上学?秀琴的脑子“嗡”地一下,这怎么可能?早上的时候我亲眼看着她进的校门啊。老师听说这个情况,再联想到小美最近一段时间在学校情绪低落的表现,觉得问题十分严重,让小美妈妈赶紧去亲戚朋友家中找一找,若还是找不到就赶紧报警。一个15岁的女孩要是流落到社会上后果就太严重了。

  15岁的女儿就这样没了踪影,这可急坏了当妈的。秀琴忙给小美的姥姥家、舅舅家打了一圈电话,都说没有见小美,秀琴又出去找了一番,小区里、超市里,连小美平时去学小提琴的地方都找了个遍,依然没有小美的踪影,找不到女儿,秀琴像疯了一样。亲友和邻居们听说小美失踪的消息,也赶来帮着秀琴寻找,但依然没有任何结果,小琴到底去哪里了呢?想到在电视上看到的有关少女失踪案的报道,大伙劝秀琴赶快报警吧,也许警察有办法能找到小美的下落。警察接到报警赶到家里,了解了小美失踪前后的情况,提出一个问题,小美的父亲在哪里?他是否了解情况呢?提到小美的父亲,秀琴泣不成声,我的命好苦啊。看到秀琴这样悲伤欲绝的样子,亲友和邻居都很同情秀琴,因为秀琴有着一段不幸的婚姻。到底是什么样的悲惨经历,让这位人到中年的母亲如此悲伤呢?

  秀琴原本是一家国营工厂的车间技术员,人长得漂亮又温柔善良,秀琴的丈夫叫张强,和秀琴在一个厂子里上班,是一名普通的工人。张强从小受家庭影响,大男子主义思想根深蒂固,再加上张强觉得秀琴是技术员,怕秀琴瞧不起自己,结婚后在秀琴面前就故意摆出一副大老爷们的架势,在家对秀琴态度粗鲁,他觉得听话的媳妇就是管出来的,不能太客气了。

  婚后的第3年,他们的女儿小美出生了,女儿的出生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欢乐,反而加重了张强的暴脾气。秀琴知道这是张强想着要做一家之主,更是嫌弃自己没给他生个儿子,在家里,张强说一不二,连女儿也一起管,而且这种管教还上升为棍棒伺候的程度。有一次秀琴带小美学拉小提琴的事没听张强的,张强二话不说就是一连串的暴打,打得秀琴鼻青脸肿,躺在家中几天都没出门,上小学的小美在旁边哇哇大哭,邻居听见声音吓得报了警。

  被警察警告之后的张强一家从此倒是安静了下来,但这个家庭却从暴力进入了冷战,张强的行为开始变得更加极端,一出家门,与街坊、邻居甚至是菜市场大妈都聊得很高兴。回到家,阴着脸连一句话也不说,出门进门也不打招呼,叫吃饭就吃,吃完就走,这还不够,张强还把女儿小美当做了发泄心中不满的工具,平时有事找妻子或者哪儿看不顺眼,就对着女儿发号施令,烦躁了就骂女儿两句,没事儿还借着小美来侮辱秀琴,说:“要不是我娶了你妈,她现在还是老姑娘呢。我本指望她能给我生个儿子,没想到最后还是一个丫头。”更夸张的是,张强还不许小美穿裙子、梳小辫儿,一年四季小美在家都得打扮成男孩子的样子。

  小美就在这样的环境中慢慢长大,不敢还嘴,只是默默地听着、忍着,长期压抑的家庭生活造就了她自卑孤僻的性格。每天回家,不是看见母亲流泪,就是听见父亲刺耳的话语,看见他要统治一切的眼神。父母常年吵架,没有伙伴愿意到小美家里找她玩,她的生活中只有一个朋友,就是她的小提琴。

  小美小的时候,一次无意间在电视上看了一场小提琴的演奏会,立刻被小提琴悠扬的琴声和演奏者优雅的姿态吸引了,从此电视里只要有小提琴演奏,小美哪怕冒着被爸爸打骂的风险,也要偷偷地看完。秀琴看孩子如此着迷,再想到自己从年轻的时候就开始经历不幸的婚姻,她一定要满足孩子这个愿望,把女儿培养成才,将来嫁个好人家。

  为了小美学琴的事情,家里没少吵架,好在小美对拉小提琴很有天赋,跟着老师学了一段时间以后就能自己摸索着拉几首简单的练习曲了。从此,家里一吵架或者冷战没有声音的时候,小美就默默地拉上一会儿琴,慢慢地,邻居都习惯了每天响起的一段琴声,小美和秀琴也从琴声中找到了解脱和安慰。但张强却对小美拉琴限制得越来越严,最后甚至威胁小美再拉琴就把小提琴扔出去。

  长期的夫妻冷战,秀琴觉得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比暴力还让人受不了,整天看着丈夫阴森的眼神,自己和女儿两个人在家里做什么都要小心翼翼,有时梦中惊醒时吓得一身冷汗,再转身一看,女儿小美梦里紧握着拳头,看着这些,秀琴在心里和自己说一定要结束这种痛苦煎熬的日子。离婚,没那么容易,张强压根儿就不理这个茬儿,我既没打也不骂,不说话还有错了?

  日子是没法儿过下去了,可是张强又不同意离婚,看电视上说可以找律师上法院打离婚官司,但因自己经济拮据根本请不起律师。有一天下班,秀琴在路边一个宣传栏上看见了法律援助的宣传材料,于是鼓起勇气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询问能否结束自己这样一段不幸的婚姻。

  见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的专职律师,秀琴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在接待咨询室里,她把自己这么多年的遭遇一股脑地说了出来,讲了整整一下午。秀琴跟律师说,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我要离婚,但听说要被打伤了有医院的证明,才算家庭暴力。可他的不打不骂就是在精神上折磨我,这算是家庭暴力吗?

  法律援助律师经过分析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冷暴力案件,秀琴的情况又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于是建议秀琴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法援中心经过审查,指派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她提供免费服务。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秀琴一纸诉状将张强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出具了秀琴家几位邻居的证言,秀琴受伤入院的证明以及当初因为家暴报警的记录。法院最终认定了张强的家庭暴力行为,准许了秀琴的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她与张强的婚姻关系,女儿归秀琴抚养,住房归秀琴所有,同时判决张强承担小美的抚养费用。

  一段痛苦的婚姻结束了,就在秀琴去法院领取判决书的那天,自己唯一的希望,女儿小美却神秘失踪了,要不是警察提起小美的父亲,秀琴一辈子都不想再回忆这段经历。难道小美是去找她的父亲了吗?

  焦急的秀琴拨通了张强的电话,一接电话张强就不耐烦地说:“怎么离了婚还找我?”秀琴也顾不得许多,赶紧问他知不知道小美的消息,把小美失踪的事情告诉了他。毕竟是亲骨肉,得知女儿失踪的消息,张强也着急了,可是女儿确实没有找过他啊。看来,小美的失踪与她的父亲并没有直接的关系。那么,15岁的小美到底去了哪里?生死情况是怎样呢?

  警方很重视这个案件,迅速地与学校领导联系,一方面发出协查通告,调配警力寻找失踪的小美,另一方面在小美的社会关系中展开调查。两天过去了,依然没有小美的消息,秀琴绝望了。秀琴哭得死去活来,小美到底遭遇到了怎样的不测呢?直到第二天的下午,警察突然接到一个报警电话,说有一个女中学生被坏人挟持,现在就在市区的某个网吧里。警察前去救援时发现,被挟持的女孩正是小美。

  警察把小美送回了家,看到女儿回来了,秀琴很想问小美这两天都去了哪里,但是秀琴发现小美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神情呆滞,一个劲儿地哭,什么话也不说。母亲告诉她,以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拉小提琴了,但小美只是摇头,连最心爱的小提琴都不愿意再碰。秀琴的心又揪在了一起。过了两天,小美情绪好了一点,才将两天来的经历告诉了母亲。

  原来,就在父母要去法院领取离婚判决的前一天下午,小美在家接到了律师打来的电话,让她转告母亲第二天来法院拿判决。小美一夜都没有睡觉,自打她记事起,父亲的冷淡和呵斥就在她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从小就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孩子,觉得很自卑,而现在连这个天天吵闹的家都没有了。班里有个单亲家庭的同学,大家都看不起他,将来同学知道了肯定也会笑话自己。于是第二天,小美不愿意再走进教室面对同学,在妈妈送自己到学校之后就偷偷从学校里溜了出来。

  逃学的小美不知道去哪儿,一个人在街上闲逛,这个时间像她这么大的孩子都坐在教室里上课,小美一个人穿着校服走在街上很是显眼。到了中午,小美走累了坐在路边休息的时候,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子过来跟小美聊天。这个男孩叫小杰,跟着来打工的父母刚从外地过来,或许对彼此的不了解反而让两个孩子聊得很开心,聊了一会儿小杰就跟小美说,我带你去网吧玩游戏吧,路上还给小美买了面包吃。小美从来没有和男孩子一起玩过,跟小杰在一起玩得特别开心,更是不愿意回到可怕的家里。从网吧出来已经快11点了,小美说,自己从来没有这么晚回过家,小杰让小美放心,自己一定把小美安全送到家。

小杰和小美两个十几岁的孩子就这么拉着手一起往家走,路过一个还没有完工的建筑工地的时候,小杰跟小美说,前几个月自己就住在这个建筑工地里,要带小美进去看看,这时候的小美已经完全信任了小杰,小美也没有多想,就跟着小杰走进了工地没有完工的房间,小美的这一步走得使她失去了最宝贵的一样东西。

  作为家庭暴力的间接受害人的小美到底遭遇了怎样的不幸呢?原来小杰把小美带到了工地的一个房间后,从月色下看着小美大大的眼睛,便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不顾小美的反抗强行与十五岁的小美发生了性关系。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小美,吓得不知如何是好,求小杰放了她让她回家,小杰也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生怕小美去找警察,警告小美不许跟别人说,否则就让小美没脸见人。第二天,小杰带小美出去吃了饭,小美提出来还想去网吧玩儿,小杰没多想,就又带着小美去了网吧。

  就在小杰和小美正在网吧玩儿得起劲的时候,突然两辆警车停到了网吧门口,小美一看见网吧门口的警察,就不顾一切地撒腿跑了过去,而这时候,吓傻了的小杰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小杰做梦也想不到,警察竟然像神兵天将一样出现在网吧。那么警察到底是如何找到小美的呢?原来,小美借口想上网玩游戏,让小杰带她到了网吧,然后利用聊天工具跟同学取得联系,为警察提供了自己的具体位置。

  孩子虽然回家了,但是从小的家庭暴力压力再加上强奸的阴影,使经历了一场噩梦的小美精神明显抑郁,几个月都不出房间,没事儿就去洗澡,仿佛身上沾了太多不干净的东西,而且整夜整夜地失眠,要不就是做恶梦害怕地喊出声来,就连以前最喜欢的小提琴连看都不看一眼,她对未来充满了绝望。女儿回来了,但是却成了这副模样,小美妈妈成天以泪洗面,简直是痛不欲生,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错,还没有成人的女儿也过上跟自己一样被男人折磨的生活。

  公安机关对这一起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的案件十分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保护小杰、小美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迅速展开侦查工作,通知小杰的父母到场,对小杰、网吧管理员、建筑工地保安等相关人员进行讯问。案件很快移送检察院准备审查起诉,小美的妈妈从检察官那里得知小杰的家长也请了个辩护律师,对方家长认为自己的儿子根本没满18岁,说:“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没事儿吗?都是小孩子一起玩儿,最多是个早恋,怎么就能扯上强奸呢?”小美妈妈心里也犯嘀咕,这到底算不算强奸呢?自己就是因为不懂法,受了那么多的苦,女儿不能就这么白白被人欺负了。秀琴再一次找到了之前帮助过自己的援助律师,咨询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

  小杰涉嫌强奸一案如期开庭,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律师再次出庭,作为小美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律师,第二次为这个贫困的不幸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在庭审中,援助律师提供了大量证据显示小杰的犯罪行为对小美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障碍,小美的家庭已经无力承担治疗心理疾病所需要的费用。站在被告席上的小杰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不可挽回的错误,给小美的妈妈下跪,希望能够给自己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小杰的父母表示愿意拿出全部积蓄赔偿小美的损失。

  小美以前天天拉的小提琴已经有半年没有响过了,她曾经最亲密的伙伴,现在却落了厚厚的一层灰。面对女儿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作为父亲的张强终于开始反省,自己这么多年来为了保持大男子主义而造成的家庭悲剧,差点毁掉了女儿的一生。小美的案子结案以后,他就到南方打工去了,他只想努力挣钱让女儿能过上好日子,以补偿这么多年对女儿的亏欠。秀琴也决定卖掉房子,带着女儿换一个地方生活,给小美一个全新的开始,她希望家里消失了的琴声能够重新响起来。

  【律师点评】

  《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9条规定,公民因家庭暴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本案中张强对秀琴的种种伤害行为,是典型的家庭暴力中的“冷暴力”。家庭“冷暴力”这种被人们忽视的精神暴力形式,发生率逐年上升。“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在产生误解和矛盾时,不通过交流等方式积极处理和解决,而是疏远对方,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对对方漠不关心、轻视和放任,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或使用讽刺挖苦、侮辱性语言来发泄自己的情绪、伤害对方的自尊心。

  对于家庭暴力,我国的法律法规做出了明确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为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同时第46条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45条规定对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此外,本案中涉及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所规定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事犯罪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的人已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小杰在案发时已满17周岁,应当认定为强奸罪,但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的小美是不幸的,她在暴力环境中长大,得不到父母的充分关爱和正确引导。每一个父母都有责任关心、爱护孩子,让她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从而热爱家庭和周围的人。如果这起案件中的秀琴能够早一点寻求法律的帮助,拿起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尊严,那么悲剧或许不会上演,得到救赎的就是整个家庭。

  案例提供人: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 陶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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